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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次发表《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白皮书

2018-06-28 15:42:2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一)积极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全面参与多哈回合各项议题谈判。中国提出和联署谈判建议百份以上,推动贸易便利化、农业出口竞争等多项议题达成协议,推动多边贸易体制不断完善。2015年,中国成为接受《贸易便利化协定》议定书的第16个世贸组织成员。2016年中国担任二十国集团主席国期间,推动多国完成《贸易便利化协定》的国内批准程序,为协定早日生效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推动诸边贸易自由化进程。作为发展中成员,中国积极参与诸边自由化倡议,并为谈判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时参加了《信息技术协定》,在此基础上深入参与该协定扩围谈判,推动各方就取消201项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达成协议。中国是《环境产品协定》谈判的发起方之一,始终以积极建设性态度参与磋商,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期间推动谈判达成重要共识。中国于2007年启动加入《政府采购协定》谈判,为加入该协定作出了积极努力。

有力促进世贸组织新议题讨论。中国推动世贸组织积极回应投资便利化、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等世贸组织成员普遍关注的新议题并开展相关讨论。发起成立“投资便利化之友”,引导70多个成员达成《关于投资便利化的部长联合声明》。加入“中小微企业之友”,推介中国在世贸组织相关提案中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内容。加入“电子商务发展之友”,积极推动世贸组织电子商务议题多边讨论,分享经验做法,帮助发展中成员从发展电子商务中受益。

切实履行《贸易便利化协定》。作为发展中成员,中国积极推动实施《贸易便利化协定》。中国组建了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截至201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建立了贸易便利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做好本地区贸易便利化相关工作。在履行该协定方面,中国的A类措施(协定生效后立即实施)所占比重达到94.5%,目前仅保留4项B类措施(协定生效后经过一定过渡期后实施)。中国将严格履行承诺,在3年过渡期后如期实施B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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