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拓展旅游消费发展空间。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实现离岛旅客全覆盖,提高免税购物限额。支持海南开通跨国邮轮旅游航线,支持三亚等邮轮港口开展公海游航线试点,加快三亚向邮轮母港方向发展。放宽游艇旅游管制。有序推进西沙旅游资源开发,稳步开放海岛游。全面落实完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鼓励医疗新技术、新装备、新药品的研发应用,制定支持境外患者到先行区诊疗的便利化政策。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动漫游戏、网络文化、数字内容等新兴文化消费,促进传统文化消费升级。允许外资在海南试点设立在本省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允许外资在海南省内经批准的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节目需符合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允许旅游酒店经许可接收国家批准落地的境外电视频道。支持在海南建设国家体育训练南方基地和省级体育中心,鼓励发展沙滩运动、水上运动、赛马运动等项目,支持打造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区。探索发展竞猜型体育彩票和大型国际赛事即开彩票。探索从空间规划、土地供给、资源利用等方面支持旅游项目建设。
(十三)提升旅游消费服务质量。鼓励海南旅游企业优化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促进旅游产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集团。推进经济型酒店连锁经营,鼓励发展各类生态、文化主题酒店和特色化、中小型家庭旅馆,积极引进国内外高端酒店集团和著名酒店管理品牌。高标准布局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消费商圈,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能店铺”、“智慧商圈”,支持完善跨境消费服务功能。加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健全旅游服务的标准体系、监管体系、诚信体系、投诉体系,建立企业信誉等级评价、重大信息公告、消费投诉信息和违规记录公示制度。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旅游纠纷调解机制,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支持海南整合旅游营销资源,强化整体宣传营销,促进海南旅游形象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