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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03-24 16:09:08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推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在食品安全法修订后随即开展执法检查,同年听取审议国务院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反馈报告;检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安全生产、药品管理、传染病防治等专项报告。检查职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城乡社保体系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报告,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5个专项报告,加强对司法改革、司法公开、行政审判、反贪污贿赂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支持和促进司法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提高司法公信力。

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健全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五年来,共接受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778件,对188件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逐一进行主动审查,对地方性法规有重点地开展专项审查,认真研究公民、组织提出的1527件审查建议,对审查中发现与法律相抵触或不适当的问题,督促制定机关予以纠正,保证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着力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建立并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制度,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87名代表,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333名代表。拓宽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渠道,1500人次参加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活动,1600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实现基层全国人大代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的目标。完善常委会、专门委员会重要工作情况向代表通报制度。制定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实施意见,组织代表开展调研和视察,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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