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需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做到标本兼治、施之长远。“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制度带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全面从严治党唯有运行在制度的轨道上,才能避免虎头蛇尾,做到行稳致远。紧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关键,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才能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做到正风反腐人人有责,才能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深化标本兼治,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才能达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才能形成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自我净化机制。
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需要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机关就是党内的“纪律部队”,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越是面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新挑战,越是要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成为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自我监督是国家治理的世界性难题。我们要通过行动回答“窑洞之问”,练就中国共产党人自我净化的“绝世武功”。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就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