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探索形成高效顺畅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效统一,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三,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严肃问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群众感情,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
第四,让巡视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制定中央巡视工作规划,贯彻巡视工作方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式巡视,综合运用巡视成果,狠抓整改落实,提升全覆盖质量。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
第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执纪,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
第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定不移、精准有序,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深化标本兼治,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