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促进创新创业服务生态升级。积极支持北京众创空间联盟、北京创业孵育协会、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创业孵化服务资源整合,促进共建共享,降低企业创业成本,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4.积极融入全球创业孵化服务网络。鼓励创业孵化机构开展国际合作,在海外建设孵化园区。利用疏解腾退空间,建设国际化专业孵化器集聚区,吸引国外知名创业孵化机构和高端创业项目在京落地,引入国外创业孵化的先进管理理念和经验模式。
5.加大政策集成支持力度。落实国家有关政策,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兼职、离岗创业,专业技术人员离岗期间,可保留相应的人事关系、基本工资待遇和社保相关待遇。进一步推动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探索将创投孵化器等新型孵化器纳入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并享受相应扶持政策。
(六)着力培育科技推广与技术转移服务业
搭建技术转移网络体系,激发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活力,发展壮大市场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1.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平台建设。积极整合资源,建设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平台,搭建科技成果库,并引导各区做好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工作。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技术转移部门建设。引导社会专业机构,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提供成果评估、筛选、对接、运营等服务。
2.加大对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环节的支持力度。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各区对接,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引导产业联盟等开展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示范应用工作。鼓励社会专业机构开展技术采购、集成开发、筛选培育、推广应用等业务。
3.提升技术市场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支持技术市场服务机构创新服务模式,积极发展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型服务。推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优化服务,扩大技术合同登记覆盖范围。完善技术交易信用体系建设,为交易双方提供技术交付、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4.加快技术转移国际化进程。不断完善以离岸创新、国内同步、成果转化为主要路径的国际创新合作模式。积极推动国际研发成果的联合孵化和产业化。强化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等前沿技术领域的国际技术转移合作。加强政府引导,吸引社会参与,共同设立国际技术转移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