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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明:读懂悟深十九大报告港澳篇需把握好五个关键词

2017-10-28 09:12:34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他表示,报告针对“一国两制”在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有所侧重地阐述了一些重要思想观点、原则立场和工作部署,具有明确的导向性。其中,核心指向和要求是必须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报告强调的几个方面包括: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完善与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这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治港治澳方略相统一的必然要求;把维护中央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这是处理好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关键;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团结带领香港、澳门各界人士齐心协力谋发展、促和谐,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序推进民主,维护社会稳定,这是保持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着力点;希望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这是“一国”原则和法治原则的体现;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这是港澳发挥自身优势、与内地实现共同发展的必然选择,港澳和内地融合发展与保持两制差异并不矛盾;坚持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这是确保“一国两制”正确实施、港澳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增强香港、澳门同胞的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这是促进港澳人心回归的治本之策。

他还指出,香港社会有的舆论担心报告中强调中央对香港、澳门有全面管治权会不会影响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其实这种担忧是不必要的。这一观点在2014年6月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以《“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为题的白皮书中已经写明。它包含的逻辑关系显而易见:主权与治权分不开;中国政府从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之时起,即拥有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来源于或派生于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是恢复行使包括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在内的完整主权,而不是英国人“以主权换治权”的如意算盘所指的空洞的主权,也不限于对外交、国防事务的管理权。中央根据“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同时保留一部分权力由中央直接行使,未授予的所谓“剩余权力”也归中央所有。这就是说,中央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划分是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强调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全面管治权,是希望香港社会正确认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和权力来源,尊重中央依法享有的权力,包括对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命权、对基本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对特别行政区法律的备案审查权、政制发展决定权等,所针对的是极少数人以高度自治为由,抗拒或排斥中央依法行使有关权力,甚至公然挑战“一国”原则和有关底线的错误言行。与此同时,对于基本法已授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中央应当予以尊重,而不应以享有全面管治权为由任意加以限制和干预。事实上,香港特别行政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之广泛,是世界范围内其它自治地方难以比拟的,回归以来也一直得到充分尊重和行使。所以,强调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全面管治权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并不矛盾,关键是要按照报告指引,严格依照基本法办事,把维护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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