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协商”正是一些基层工会在探索更加灵活、有弹性的协商机制的一项创新举措。首先,它的产生方式灵活。既可以由企业工会和行政协商确定“微协商”人群,也可以由职工通过个人或车间代表以口头、书面、微信等形式提出协商申请。其次,协商形式灵活。协商地点不限,只要能坐得下来,车间、工地全都可以;协商人数不限,只要符合条件,群体、个人都行;协商时间不限,只要提前预约,白天、晚上均可。
“微协商”是劳动双方协商的一种,是“集体协商的补充”。由于它具有协商成本低廉、受益面大、成功率高等特点,很受职工欢迎。
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发展,我国劳动关系日益复杂,不同性质和不同类型企业的劳动关系呈现不同特点,企业经营模式和用工方式多样化,职工诉求趋于多元化,民主、法治意识日益增强,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企业民主协商制度,在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协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主要协商形式之外,探索更多更丰富的协商形式,增加职工民主参与的机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在此方面,不少地方和企事业单位近年来已经作出了探索,创造了像劳资对话会、民主恳谈会、民主沟通会、职工议事制等行之有效、深受职工和企业欢迎的协商形式。包括“微协商”在内,这些新的举措对各地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让职工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是包括“微协商”在内的工会工作诸多创新之举的目的,也是工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今天,工会工作面临不少新课题新挑战,需要各级工会牢牢把握职工需求这一导向,以更加务实的态度,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工作的新路径新办法,让各个行业、领域和岗位的劳动者都能享受到工会的温暖,感受到工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