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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士李宁遭羁押超4年不宣判 很多院士都认为不妥

2018-06-26 14:35:16    光明网  参与评论()人

不过,正像业内人士指出的那样,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国家重大专项中需要产业化的项目,必须要有产业部门的加入且以产业部门为主,否则就失去了申请国家重点专项资金的资格。因此,作为学科引领人的李宁,要么找到他难以控制技术转化进程的现成公司合作,要么放弃申请项目经费;而如果成立自己可控的产业转化公司,那么,只要与其已有的科研项目有账目往来,就有构成贪污罪的风险。

从避免科研经费被截留私用,以及防控科研经费使用上的道德风险的角度看,尤其是从方便科研经费使用监管的角度看,上述那些规定也许不无道理。但是,在这个道理之外,毕竟还有科研以及科研转化本身的道理。这其中不只是科研成果转化的效率问题,更有知识产权的价值以及产业化效益问题。有人以1988年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开发的药物地奥心血康的产业化为例,来说明李宁自己掌控产业转化公司的合理性。据说,地奥心血康发明人没钱将其发明产业化,期望以100万卖掉发明,但谈判药厂只肯出45万,最终定价50万。发明人无奈贷款300万成立了地奥心血康公司,首年营业额就达3000万人民币,1年还清贷款,次年产值便猛升到1亿元,现在,发明人李伯刚早已登上福布斯榜单……

对羁押已超4年的李宁,应宜早给出定论。


(责任编辑:费琪 CN001)
关键词:院士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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