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麻烦,源起以消费行为确定贫困生标准,很难得到广泛认同的。
关于这一问题,教育部是有说法的。教育部办公厅在2016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
很明显,是不是贫困学生,只看其家庭经济情况。地方的教育部门和学校搞的这种“土政策”,理应纠偏。
对于舆论的质疑,陕西省教育厅回应称“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指的是学生无正当理由不住学校提供的宿舍而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或者学校提供有网络学习条件但经常在营业性网吧进行与学业无关的消费活动,具体认定标准由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这一回应虽然没有将议题锁死,却又把责任推到了下边的具体高校。其实,与其费尽力气,想着怎么约束种种极端情况,倒不如认认真真核实好有关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这一点比什么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