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承认,和部分国家相比,在防范和惩罚儿童被猥亵、性侵一事上,无论是儿童保护意识还是立法水平,我们都还有一定的差距。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和那些严厉打击性侵猥亵儿童的国家相比,毫不重视这类问题的某些东南亚国家,则成了“恋童癖者的天堂”。
目前我们还没有听闻,中国对其他国家的恋童癖者有较强的“吸引力”。但显然应该警惕,在国内,漠视儿童保护的文化和法律环境还在,躲在暗处甚至公然招摇的性侵或猥亵儿童者也不少。如今,有些人居然已经到了公然在公共场合猥亵儿童、公然在网上贩卖非法视频的地步,甚至有人居然在网上公开为猥亵儿童者辩护,法律更当重拳出击。执法严明与立法完善,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