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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犯事件,台湾政客被老百姓狠狠打脸了(2)

2016-04-15 15:36:48  海外网    参与评论()人

想象一下,如果把这批罪嫌押回台湾,受害者、银行汇款记录等都在大陆,台湾检方如何取证?难道台湾当局包机票包宾馆让大陆受害者集体来台住个一年半载?

这种事只要是学过一点法律的都明白,就算不懂法律也是常理推测可得。2010年英国籍的林克颖,在台湾撞死一名台湾人,2012年逃回英国,台湾要求将他引渡回来,他却以台湾牢狱状况太差等为由,请求英方不要引渡,至今还在英国逍遥。台湾想必人人都觉得把可恶的林克颖引渡过来是理所当然,为什么到了大陆身上,就有很多人认亲不认理了呢?

不懂法的人一时被蒙蔽也是情有可原,马英九和蔡英文都是法律专业出身,难道连这点道理都不懂?绿营的人逢中必反也就罢了,台当局行政系统除了“法务部”力主大陆是依法行事,其他人竟然都跟着蜂拥而上指责大陆,说明什么问题?

送回台湾放掉?

指责大陆的人还找到了一个点,他们说,两岸已经建立司法合作关系,按照以往惯例,都是“各自遣返己方人员”,为什么这次大陆不这么干?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指出,台湾方面并未对该案立案侦查,因此不存在大陆方面违反《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问题。

程序问题已经厘清,大陆没违约。

大陆严惩诈骗犯,岛内民意怎么说1

再回到常理。我辛辛苦苦办案侦查,你却视如不见,最后人抓到了,突然插一脚说“不行,得把人送到我这儿来”,这算什么事?更重要的是,送到台湾不但没法审,而且就算提供证据审了,最后也是轻轻放过,嫌犯们没几天就活蹦乱跳继续出去为非作歹了。

这不是空口白话,有前例可循——5年前,14名台湾人涉嫌电信欺诈遭菲律宾遣送大陆,经两岸协商,以台方协办、回台审讯的方式解决,结果怎样呢?台湾法院对这些欺诈者予以轻判,反而激起岛内民众“不如留在大陆受审”的叫骂声;同年,另一批台湾自印度尼西亚押返的167人的诈骗集团,半年后台中地院审结26人,仅一人判刑,其余皆轻判,准予易科罚金或缓刑,连承办检察官都叹息:“台湾已沦为诈骗王国!”

台湾老百姓这次反弹这么大,就是因为台湾的司法系统这些年似乎落入了“人权”魔咒,拼了命去保障犯罪人的“人权”,蓄意杀小孩、杀害多人的最大恶极者,却不判死刑,还有一批“废死联盟”的人出来给他们请律师,像对待民族英雄一样地保护。

电信欺诈早年在台湾为祸极烈,后来台湾人吃够了亏不太上当了,诈欺集团才转移到大陆,大陆打击力度加大后,又转移到肯尼亚等国家。但只要他们被抓回台湾,最后总被轻轻放过,犯罪收益极大,成本却极低。这也是为什么这次这批罪嫌一听说要遣送大陆就集体暴动,反锁牢门不愿被带走,拼命打电话回台求救的原因。

台湾司法的软弱和伪善,已经让许多台湾人满怀愤懑。所以此次可以看到很多台湾网友这样留言:

“最好枪毙掉”

“感谢大陆,收留台湾人渣,请勿送回,可以直接填南海,还有很多渣,可以长期供应……”

“请朝野不要扭曲民意,我们没有人谴责!我们全民支持中国大陆重惩诈欺犯!”

“我们没有怒,我们都说‘好’,因为自己判不了,只好送给别人管教”

“你们专门保护‘海角七亿’贪污犯的人权、掳童断头冷血杀手的人权、以及一切作奸犯科人士的人权,这是物以类聚的集中体现么?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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