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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女大学生拾金万元还失主 高校免其3年学费(2)

2015-01-11 08:25:58  京华时报    参与评论()人

学校决定全校通报表扬陈志超拾金不昧的行为,并减免其三年学费。

得知陈志超拾金不昧的事迹后,山东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张云龙说,陈志超家庭贫寒,父母在家务农,还是靠贷款和找亲朋好友借钱才凑足了大一的学费。“在突然而至的1万元现金面前,陈志超选择了交还失主,用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社会正能量。为鼓励这种精神,我们学校决定通报表扬并减免她的3年学费。”

陈志超说:“父母告诉我做事要先做人,再多的钱也是别人的,再好的东西也不能据为己有。感谢母校的关爱,我一定把学业完成好,回报社会。”

(责任编辑:李东舰 C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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