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要把经济社会发展搞上去,需要各方面齐心协力干,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而不是相互排斥、相互抵消。非公有制企业搞大了、搞好了、搞到世界上去了,为国家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了,是国家的光荣。党和政府当然要支持,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
在我国,7亿多人上互联网,肯定需要管理,而且这个管理是很复杂、很繁重的。企业要承担企业的责任,党和政府要承担党和政府的责任,哪一边都不能放弃自己的责任。网上信息管理,网站应负主体责任,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主管部门、企业要建立密切协作协调的关系,避免过去经常出现的“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现象,走出一条齐抓共管、良性互动的新路。
第一,坚持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并行。企业直接面向市场,处在创新第一线,处在掌握民众需要第一线,市场感觉敏锐,创新需求敏感,创新愿望强烈。应该鼓励和支持企业成为研发主体、创新主体、产业主体,鼓励和支持企业布局前沿技术,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创造和把握更多机会,参与国际竞争,拓展海外发展空间。
当前,我国互联网市场也存在一些恶性竞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情况,中小企业对此意见不少。这方面,要规范市场秩序,鼓励进行良性竞争。这既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竞争能力、扩大市场空间,又有利于平衡各方利益、维护国家利益、更好服务百姓。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这些要求要尽快落实到位。
第二,坚持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政府要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加快推进审批制度、融资制度、专利制度等改革,减少重复检测认证,施行优质优价政府采购制度,减轻企业负担,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成立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我当组长,已经推出的很多改革方案都同这些方面有联系。改革要继续推进,也就是我说的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闯难关。
同时,要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前段时间发生的e租宝、中晋系案件,打着“网络金融”旗号非法集资,给有关群众带来严重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现在,网络诈骗案件越来越多,作案手段花样翻新,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这也提醒我们,在发展新技术新业务时,必须警惕风险蔓延。
要依法加强对大数据的管理。一些涉及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数据,很多掌握在互联网企业手里,企业要保证这些数据安全。企业要重视数据安全。如果企业在数据保护和安全上出了问题,对自己的信誉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第三,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一个企业既有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也有社会责任、道德责任。企业做得越大,社会责任、道德责任就越大,公众对企业这方面的要求也就越高。我国互联网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这一点要给予充分肯定,希望继续发扬光大。
“行生于己,名生于人。”我说过,只有富有爱心的财富才是真正有意义的财富,只有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才是最有竞争力和生命力的企业。办网站的不能一味追求点击率,开网店的要防范假冒伪劣,做社交平台的不能成为谣言扩散器,做搜索的不能仅以给钱的多少作为排位的标准。希望广大互联网企业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统一,在自身发展的同时,饮水思源,回报社会,造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