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妈抱女儿蜡像痛哭
打数场官司欲追女儿遗产 高昂律师费致山穷水尽
自从2003年梅艳芳去世后,梅妈并没有因为女儿的香消玉殒而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相反为了自己坚持的公平正义一直在打遗产官司,意欲争取到女儿更多遗产。但在香港进行诉讼的成本非常大,仅律师费一项也不是梅妈生活费可以负担的。
据媒体报道,梅妈2004年入禀法院,要求法庭裁定遗嘱无效,又先后控告遗嘱执行人、主诊医师、遗产受益人等,结果均被法院判决败诉。2008年6月香港高等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梅艳芳在临终前订立的遗嘱有效,判梅母败诉,不能得到梅艳芳的近亿元遗产。并由梅艳芳遗产支付诉讼费及律师费。2011年5月,此案终被法院驳回,再被裁定败诉。
至此,我们会发现梅艳芳遗产中的一大部分是用于支付梅妈多年累计遗产官司的巨额法院诉讼费及律师费。2009年梅妈自己也曾向法庭透露逾半收入用作还诉债。后有媒体报道,信托为了替梅妈还官司债,将梅妈生活费降至了每月两万元,自此生活费大幅削减后梅妈生活开始陷入困境。
梅妈霸占医院床位不愿离开
小编在这里不得不说一句:可怜之人也有可恨之处,梅妈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也是自己“作”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