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可怕的是,陈先生还称,明星发微博广告的报酬很多都不上税,包括商演、代言等一些活动都没有上税。
他们一般是通过做“大小合同”,实际报酬600万元,税是10%,就是60万元,但很有可能明星只签100万的合同,税金就只有10万,一下就逃了不少税。
扒姨太觉得,明星的收入高,这是众所周知的,在这个市场经济环境下,或许也无可厚非。
只是作为公众人物,拿了这么多的钱,首先就得起好带头作用,如果让自己的粉丝买自己推荐的产品,却不试用,是很不负责的表现。而偷税漏税,就更是知法犯法。
这次卓伟的爆料,你们怎么看呢?
最后,附上全明星探曝出的明星商演报价表,你们觉得这个报价真实吗?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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