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大足区网民杨某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信息称“重庆摩托车也可以上高速路了”,引发关注。经核实,网传信息系谣言。

经向交管部门核实,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铁轮车、履带车和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行驶。目前,大足警方已对造谣网民杨某依法予以查处。
“重庆辟谣”提醒,网民在网络上发布信息,要真实、客观、准确。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延伸阅读
摩托车在高速路行驶将面临何种处罚?
根据《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在高速公路行驶摩托车或者随意上下乘客、装卸货物、停放车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摩托车四条提醒请记牢
驾驶摩托车出行时,请务必牢记:
一、有牌证
无牌无证上路,驾驶人心存侥幸、逃避执法,常常在车流中乱窜乱插,无视信号灯、乱闯红灯违法;有的甚至超速行驶,遇紧急情况至车辆失控,容易造成驾驶人或乘坐人被摔伤或被其它机动车碾压,极易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