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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流窜多地的“碰瓷剧本杀”骗局(2)

民警通过监控视频,锁定犯罪嫌疑人陈某乙与赶到医院自称是其亲友要谈判“私了”的郭某,并将二人抓获归案。

经过审讯,二人对“碰瓷”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20天内参与类似“碰瓷”诈骗活动共计6次。2024年10月25日,公安机关对二人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缙云县检察院综合分析二人的社会危险性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黑色越野车有问题

陈某乙和郭某均为外省籍贯、无业身份,为何滞留在缙云?难道这只是简单的“碰瓷”?监控视频中,行驶在赵某前方的黑色越野车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正是这辆黑色越野车的突然变道才导致赵某被迫减速。这辆车会不会有问题?

顺着这个思路,检察官调取了黑色越野车的行车轨迹,发现这辆车于当天下午一直在城区的主干道徘徊,且多次与陈某乙同时出现在监控视频中。

更让人吃惊的是,陈某乙竟是从这辆车上下来的。下车后,陈某乙从车的后备厢中拿出他所骑的折叠电动自行车。至此,检察官意识到,这是一个有预谋、有组织、有分工的“碰瓷”团伙。

检察官立即联系民警,要求定位黑色越野车,抓捕黑色越野车上的所有人员,并调取相关人员的交易流水进一步分析研判。警方经过定位追踪,发现黑色越野车上的人员为陈某甲和曾某,于是立即展开抓捕行动。

由于犯罪事实多、时间跨度大、涉及地域广,为准确指控犯罪,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取证工作。深挖细查之下,“碰瓷”诈骗事实从开始的6起增加至62起,团伙成员从2名增加至14名,作案地点从1省4地增加至4省(直辖市)26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