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商务楼宇更新提升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发布,《实施意见》明确允许商务楼宇兼容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等功能。部分自媒体据此解读并宣称“上海商业办公物业可变住宅”,还有中介鼓励购买商住房。记者向相关部门求证获悉,此系对政策的误读。

“上海城市建设较早,不少商务楼宇已经有几十年楼龄了,品质亟待提升。目前包括上海在内,全球办公楼市场都迎来了周期性调整,这也是更新的窗口期。”上海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此背景下,上海20多个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商务楼宇更新新规。
这是全国首个商务楼宇更新专项政策,构建“规划—审批—运营—监管”的全流程更新路径,提供城市更新制度的创新样本。
《实施意见》提出,在城市主中心和副中心区域,鼓励商务楼宇兼容科技创新、商业酒店、文化体育、教育培训等功能,根据周边产业岗位需求,适当增加服务公寓和人才公寓、医疗服务等功能。
在地区中心区域,允许商务楼宇兼容商业酒店、研发创新、文化体育、医疗服务、教育培训、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等功能。
在社区中心区域,允许商务楼宇补充商业服务、文化体育、教育培训、养老托育、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