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由国家认监委制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试行)》正式施行,强化移动电源、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新规涵盖了认证模式、生产企业分类原则、获证后监督等13条具体内容,重点提到了以下三个方面:
强制性产品认证
即“3C认证”
3C认证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国家安全及环境,依法实施的强制性市场准入制度。根据国家规定,正规上市的充电宝必须取得3C强制认证。
新规指出,认证委托人应当在产品本体的适当位置或产品标牌上加施标准规格认证标志或自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并确保认证标志的管理、使用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国家认监委有关文件的要求。
认证标志式样如下:

图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企业需备案、认证
新版规则指出:
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依据新版规则和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并颁发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