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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自媒体”医疗科普行为的通知(3)

7.严禁违规变相发布广告。网站平台应明确告知“自媒体”账号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不得在同一页面或者同时出现相关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地址、联系方式、购物链接等内容。

8.严处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网站平台应坚决清理传授无底线蹭流量打造“网红医生”、借两性健康知识传播色情擦边内容、利用AI编造发布涉医领域同质化文案、编造健康故事售卖商品或药品、假冒医生身份开展科普、为售卖保健品鼓动拒绝就医等违法违规信息。对存在不按要求或虚假标注信息来源、无资质认证且持续生产发布专业医疗科普内容、违规发布广告、不遵守医疗科普行为规范等问题的账号,要依法依约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梯度措施。

各级网信部门应加强对网站平台的督促指导,强化医疗科普领域“自媒体”账号的规范管理,加强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及账号的处置。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应指导医院加强对中西医医务人员网络行为的规范管理,对存在不良网络行为的医生等,依法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持续加大中西医相关医疗科普知识供给力度,将更多权威、专业的健康知识,以多样亲民的形式传达公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强化互联网商业营销活动监管,依法查处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2025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