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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车位租金去哪了?停车场乱收费何时休

“我家花10万元买的车位,物业有啥权利把我们车位又转租出去?”“自家闲置的车位被物业租给其他业主长达五月余,我竟毫不知情。”长沙天健城北区、延安某小区业主的私家车位遭物业服务人员擅自转租、非法获利的新闻不断曝光。业主们的吐槽引发很多人的关注和共鸣。

近日一段视频显示,北京丰台花乡郭公庄新方向中心业主购买的产权停车位,被金隅大成物业相关人员转租给了别人,而业主毫不知情。业主在与租车位的租客沟通时,租客表示车位是他花6000元从一个物业经理那儿租来的。业主却表示车位是他们业主花钱买的产权车位,显然是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拿去出租牟利了。车位业主表示,他对自己产权车位被物业服务人员拿去出租非常震惊,也对这6000元车位租金去向提出了质疑:“租客说的这6000元租金到底去哪了?还有多少这样的6000元?进了谁的腰包?”

据从业多年的物业服务人员透露,停车场非常容易滋生侵占、滋生腐败、中饱私囊,是许多物业服务人员眼中的“唐僧肉”。部分不良物业服务人员将停车位转租出去,谋取私利,一个车位少的一天收10元20元,多的按月收,几百几百的收。更有胆大的物业服务人员,竟然拿别人的产权车位出租,按年收租金,一个车位租出去,收几千上万的都有。如果有几十个车位这样租出去,一年违法收取几十万上百万,基本都是私下转账,进自己腰包,赚得盆满钵满,相关人员甚至结伙,对巨额收益进行利益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若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将共用部分出租经营,属于无权处分,业主委员会可以物业公司侵害业主权益为由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失。若物业公司对外出租经营是经过业主大会授权的,则所得收益应当用于补充业主专项维修资金,不得由物业擅自挪用。

根据曝光的视频显示,北京新方向中心金隅大成物业显然未对车位产权业主尽到告知的义务,也没有得到业主的授权,且承租上述车位的车主也对该车位的产权情况毫不知情。

对此现象,相关律师也表示:业主购买车位后对车位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物业未经车位购买人同意将私有车位出租侵犯了业主的处分和收益权,业主可以要求物业对车位恢复原状(停止出租使用)和补偿损失(返还车位出租的所有收益)。若涉及到个人中饱私囊,谋取私利,金额较大,就构成了侵占的违法犯罪,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物业未经业主同意,擅自转租业主车位,已违反我国民法典中对于物权的规定。为了物业行业的规范发展,清理行业乱象,呼吁有关主管部门对此进行检查整顿。

(责任编辑:周晶晶 CN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