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7日电(郝萍、吴楠)今天上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新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记分项目和分值均有变化。
李江平绍,《办法》共7章37条,包括记分分值、记分执行、满分处理、记分减免、法律责任等内容。主要围绕优化记分管理制度,调整记分项目和分值,在保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力度的前提下,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一些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同时,增加了减免记分规定,促进记分管理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程序正当、严格监督,明确对弄虚作假、买分卖分等行为严格责任追究。
《办法》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修改后记分行为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办法》规定,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另外,对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办法》规定,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考虑到其守法自觉性低、安全意识差,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科目,督促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为了保障公共安全,严格满分学习教育,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