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王先生入职南京某科技公司,2023年2月确诊癌症后长期休病假。公司给予最长24个月医疗期,2025年3月医疗期满要求返岗。王先生返岗2天后再次请病假,公司调岗后其仍无法到岗,同年5月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医疗期届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同年7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王先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王先生经仲裁后起诉到法院,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及医疗补助费合计约16万元。法院综合酌定后,最终判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4万余元+医疗补助费(患重病酌定10个月工资),共计约13万元。
家人患癌急需陪护,员工攒下206小时调休却被拒批,离职后对簿公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判决公司赔偿1.6万余元。2017年10月,李某入职某技术公司
2026-08-07 11:44:05攒调休陪护患癌家人被拒获赔1长沙浏阳的张先生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一场民事诉讼近日落槌,法院判决湘雅二医院赔偿张先生因诊疗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共计57万余元。张先生在常规体检中发现“肝占位7天”,前往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检查
2025-02-22 12:47:59患者未患癌被切胆囊医院被判赔超57万张先生未患癌却被切胆囊并埋置化疗泵进行三次化疗,湘雅二医院因此被判赔偿57万余元。张先生称,手术病历上有三个医生的签名,其中刘国利排在首位,其次是刘翔峰。官司胜诉后,他尝试联系刘国利寻求解释但未成功
2025-02-26 18:08:30患者未患癌却被切胆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