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知名网络女主播魏莹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魏莹自2019年起从事娱乐直播,擅长走秀、脱口秀和影视表演,凭借高颜值和幽默风格成为当红主播之一。2020年9月,她还曾作为“交个朋友”签约主播首次出现在罗永浩直播间。目前,她的抖音账号已更名,但仍拥有超过百万粉丝。
检方指控魏莹诱使三名受害人在直播间刷高价值虚拟礼物,共计骗取人民币2500万元。案件涉及金额巨大,对直播行业影响深远,引发了广泛关注。
据起诉书显示,2019年4月至2020年11月期间,魏莹利用在某平台从事主播的便利,筛选目标人群并通过微信建立线下联系,虚构单身未婚人设,隐瞒其已婚已育的事实,诱使三名受害人到其直播间刷高价值虚拟礼物。其中一位受害人曾在2020年7月向魏莹投资200万元,但该款项于同年12月被退还。案发后,魏莹还向相关受害人各退赔15万元。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为,魏莹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辩护人则指出,公诉机关直接将被害人充值“抖币”的总额等同于诈骗金额,缺乏严密证据支持。此外,魏莹从未主动编造虚假身份,未披露婚育状况属于合理保护个人隐私,并非刑法意义上的欺骗行为。部分受害人在知晓魏莹已婚状况后仍持续打赏,说明打赏行为与魏莹是否单身无关。
辩护人认为,打赏是基于平台规则的自愿网络服务消费,魏莹通过直播间提供情绪价值与娱乐体验,被害人已获得对价。本案本质上是合法的网络服务消费关系,不应上升为刑事犯罪。受害人基于违背公序良俗动机的打赏属于“不法原因给付”,依法不得请求返还,也不应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产损失”。
该案还存在管辖权争议。文昌警方以所谓被害人观看直播给嫌疑人刷礼物的场所作为管辖依据,辩护人认为这不符合公安部的相关批复。2023年3月,魏莹被刑拘并签署谅解书,同意退还打赏款。同年4月,文昌检方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捕,魏莹被取保候审。2024年8月,一名受害人再次出具谅解书,称魏莹没有另辟蹊径骗款,主观恶意较轻。
北京市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曾薪燚表示,此类事件是否构成刑事诈骗需结合全案证据综合评判。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以及欺骗行为与打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司法实践中,需考虑双方是否有线下互动、伪造身份证明、安排第三方配合演戏等客观证据。此外,还需评估虚构事实对被害人决策的影响程度。若受害人自身实力雄厚或有高额打赏习惯,则需进一步甄别其打赏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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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6 01:22:003小伙多次点外卖吃后又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