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妻子举报丈夫与情人一审获刑 重婚罪判一年。孟女士举报丈夫刘某涉嫌重婚。她发现丈夫在同一小区内有两个“家”,而刘某曾任多家航空公司高管。
1986年,24岁的孟女士与同龄的刘某登记结婚。据孟女士回忆,自己在上海已定居20余年,而刘某长期在外地工作,通常是每周或每月回家一次。几年前,刘某曾提出离婚但未坚持,2022年,刘某再次提出离婚,称自己将出国生活。
随后,孟女士发现,刘某早在几年前便已“定居”上海,与另一名女子胡某某及几个孩子一同租住在上海市青浦区一幢别墅内,甚至与自己打理的别墅位于同一个小区。由于孟女士将自己在同小区打理的别墅出租使用,未能及时发现这一情况。
刘某与胡某某所居住的别墅相关人口登记信息显示,60岁的刘某与39岁的胡某某等人为实际在住人员共8人,备注显示两人为夫妻、租户。实际在住人员中,还有备注为“租户子女、未成年”的3人,未成年的“刘某(孩)子”1人及胡某某父母。孟女士解释,自己与刘某仅育有一子,登记表内的“子女”均不是夫妻二人的婚生孩子。
一份孟女士与刘某的民事诉讼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事实部分提及,刘某与胡某某系情人关系。2023年7月2日,孟女士报警,称2015年起,其丈夫刘某与胡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于某室,且二人育有子女3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2023年7月20日,警方向孟女士出具立案告知书,告知其所报重婚案已立案。此外,该判决书还提及,据胡某某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其在明知孟女士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的情况下与刘某共同养育3名子女。
8月5日,孟女士透露,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已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刘某、胡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人在庭审期间并未认罪悔罪,但目前孟女士尚未收到上诉通知。该案于7月21日一审判决。
刘某曾于1982年10月至1995年2月在民航局山东省局担任副处长,此后长期在东航历经多个重要岗位,担任过东航山东分公司副总和东航北京基地书记,2005年到2009年在上海东美旅游担任总经理,2009年至2011年为东航武汉公司总经理,后担任东航江苏有限公司的总经理。离开东航后,刘某曾出任红土航空(现湖南航空)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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