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书上市 被举报 前员工实名投诉引发关注!小红书冲刺港股IPO的关键时刻,收到了一封来自前员工的实名举报信。原小红书商业化华南直销负责人陈浩声称已向港交所上市部、香港证监会及内地多地监管部门提交针对小红书上市合规问题的投诉材料。这些材料包括劳动争议判决书、期权诉讼资料、离职证明、企业上诉状,以及近50名离职员工的相关佐证。

这件事不仅内容敏感,时间也颇为关键。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小红书计划最快于6月底前以保密方式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并已与高盛、中金公司、摩根士丹利等投行合作,市场预期估值约300亿美元。如果进展顺利,这将是近年港股市场最受关注的科技IPO之一。
截至目前,小红书尚未就举报内容作出公开回应,监管部门也未披露是否启动正式调查。因此,举报内容仍需等待进一步核查,外界不宜直接下结论。但从资本市场角度看,这封举报信已经把一个个体劳动争议推到了上市审核的聚光灯下。它真正触及的不仅是85万元赔偿本身,而是VIE架构、员工期权、劳动合规和信息披露之间的自洽性。
根据陈浩公开披露的信息,他于2022年6月入职小红书,劳动合同签署主体为薯一薯二文化传媒(广州)有限公司。同时,他与境外主体Xingin International Holding Limited签署期权协议,获授3万股期权,分四年归属。这种安排在互联网公司并不少见,境内公司负责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和日常管理,境外主体承接融资、上市和股权激励,背后对应的是红筹企业常见的VIE架构。
争议发生在2023年12月。陈浩称,公司在其首批期权成熟前数月,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在离职证明中标注“汰换”。此后,陈浩启动劳动仲裁和诉讼。法院最终认定小红书构成违法解除,判令赔偿约19万元,二审维持原判。围绕期权损失的争议中,小红书方面曾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期权协议签署主体为境外公司,与境内劳动合同主体不同。法院则认为,尽管期权形式上由境外主体授予,但境内公司在招聘、薪酬展示、绩效考核等实际管理中,将期权纳入整体薪酬安排,相关主体存在紧密联系,内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据披露,期权案一审曾认定,境外VIE架构下的期权激励属于劳动报酬,小红书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导致员工无法行权,应赔偿期权损失。后续二审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小红书赔付期权损失约66万元。加上违法解除赔偿,陈浩合计获得约85万元赔偿,公司亦重新出具离职证明,将“汰换”改为“无劳动争议”。
小红书冲刺港股IPO的关键时刻,收到了一封来自前员工的实名举报信。原小红书商业化华南直销负责人陈浩称已向港交所上市部、香港证监会及内地多地监管部门提交针对小红书上市合规问题的投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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