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庐江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饮酒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事发当天,方某与王某一起吃了中餐和晚餐,两餐均饮酒,并约定好当晚方某前往王某处住宿。晚餐后,王某独自返回住处,方某则在附近麻将馆与张某、李某等人打麻将至深夜,随后三人一起吃夜宵,方某与张某再次饮酒,李某未饮酒。凌晨2时左右,三人各自离开,醉酒后的方某独自返回王某住处。凌晨5时许,方某被他人发现倒在王某住处门外,头部重伤,枕骨、胸椎骨折,经抢救不治身亡。方某的亲属将王某、张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三人共同承担40%的赔偿责任。庐江法院依法判决,方某自行承担85%责任;王某承担4%赔偿责任;张某承担7.5%赔偿责任;李某承担3.5%赔偿责任。王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合肥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的责任划分。
4月15日上午8点左右,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滨河路发生一起因“开门杀”引发的致命交通事故,事故导致一名男性死亡,另一人受伤。涉事的两名司机已被警方传唤,涉案车辆被扣留
2026-04-17 12:40:13男子倒地后被奥迪碾压身亡近日,有网友反映,2026年1月8日,山西吕梁中阳县北街小学体育老师任某在与学校领导、同事聚餐饮酒后,次日凌晨回家途中不幸在一座桥附近坠亡。当地有关部门成立了调查组
2026-02-04 09:19:34教师与副校长聚餐酒后坠桥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