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当街制止家暴被判故意伤害 二审发回重审!2024年5月26日晚11时许,刘旭(化名)和朋友路过一处路口时,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在脚踹一名坐在地上的女孩。刘旭上前制止,过程中两次将该中年男子放倒。事后得知,这名中年男子是在“教训女儿”。然而,刘旭没想到自己会因此获罪。
事发近10个月后的2025年3月,刘旭被警方刑拘,同年4月被逮捕,10月被取保候审。去年11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旭犯有故意伤害罪,但免于刑事处罚,并判决赔偿女孩父亲朱某医疗费1564元。一审判决后,刘旭不服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一审法院的判决,发回重审。
刘旭生活在山东聊城,事发前在当地经营一家台球厅。当晚接近12时,他和朋友赵某吃完饭路过一个路口时,看到一中年男子多次脚踹一名坐在地上的女孩。监控视频显示,在刘旭和赵某到来之前,该中年男子已多次脚踹女孩,甚至踢到她的头部和肚子。刘旭和朋友试图劝阻,但中年男子用手指着他们并试图走近。在双方身体接触后,刘旭两次将中年男子放倒。后来得知,倒在地上的女孩是女儿,脚踢她的男子是女孩的父亲朱某,另一名站在一旁的女子是女孩的母亲纪某。
朱某在被二次放倒后站了起来,双方继续争执,过程中刘旭曾扇了朱某一巴掌。随后警车赶到,民警将刘旭和他的朋友带离现场。事发近10个月后,刘旭被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一审法院认为,尽管刘旭最初制止打人行为弘扬了社会正气,但他后续的行为导致朱某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评判,法院认为刘旭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予刑事处罚,但仍需赔偿朱某医疗费1564元。
一审判决后,刘旭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认为自己的行为系正当防卫。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了一审判决,并发回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24年5月26日晚11时许,刘旭和朋友路过一处路口时,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在脚踹坐在地上的女孩。刘旭上前制止,过程中两次将该男子放倒,事后得知这名男子是在“教训女儿”。刘旭没想到这次行为会让他获罪
2026-05-27 20:18:10男子制止父亲当街脚踹女儿被诉2024年5月26日晚11时许,刘旭(化名)和朋友路过一处路口时,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在脚踹坐在地上的女孩。刘旭上前制止,过程中两次将中年男子放倒。事后得知,这名中年男子是在“教训”自己的女儿
2026-05-28 09:27:50父亲当街踹女儿路过男子制止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