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ST华谊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需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本息暂计60.84万元。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忠军因此案被限制高消费。今年4月,该公司已因此案被执行60万元。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注册资本约27.7亿人民币,经营范围涵盖企业形象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服务及影视项目的投资管理等。公司由王忠军、孙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2月19日立案,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涉及执行案件。该公司为华谊兄弟全资子公司,目前两家公司被执行总额均为7473.21万元
2025-12-25 08:05:46华谊兄弟被强执7473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了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约为7473.21万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5-12-25 08:58:00华谊兄弟被执行747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