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恶意仅退款商家发5000元求放过 网店老板遭遇恶意下单困扰!网店老板曹先生遇到了一位难缠的顾客,这位顾客先是申请“仅退款”企图免费得到商品,在被拒绝后便投诉店铺、恶意下单、索要“和解费”。这位顾客不仅针对曹先生一人,还对900多家网络店铺下手,恶意下单2700余次,下单总流水高达1000多万元。
曹先生经营着几家主营洗护类商品的网店。问题始于一位陈姓顾客提出的“仅退款”申请,理由是“不想要了”。由于当时商品已经发货,曹先生拒绝了这一请求,希望顾客退货退款。陈某扬言要投诉并报复,起初曹先生并未在意,但不久后市场监管部门联系了他,建议与顾客协商解决。然而,事情变得愈发棘手。
随后,曹先生的多家网店遭遇了陈某的恶意下单,每笔订单的商品数量从几十件到几百件不等,金额也从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一旦货物打包并被快递揽收,陈某就会申请“仅退款”。这使曹先生陷入了两难境地:如果发货,陈某会继续申请“仅退款”,导致商品和费用损失;如果不发货,则会因违反平台规则影响店铺信誉。最终,曹先生向陈某支付了5000元“和解费”。
花钱消灾式的妥协并未让曹先生真正安心,考虑到这类恶意侵扰可能再次发生,他选择报警求助。调查发现,除了曹先生,还有其他商家也遭受了陈某的套路。检察机关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陈某的作案手法分为三步:首先试探性下单,待卖家发货后申请“仅退款”;若商家拒绝,他会以虚假理由向相关部门投诉施压并索赔;若商家仍不妥协,他会查找店主的所有关联店铺进行大量恶意下单,持续报复和施压。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商家的正常经营,多数卖家为恢复正常经营会选择妥协。
据查明,陈某针对900余家电商平台店铺,恶意下单一共2700余次,累计恶意下单金额达到1000余万元,造成电商平台商铺技术服务费损失达6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陈某的行为已触犯破坏生产经营罪。最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此案传递了司法机关依法严惩滥用规则型网络犯罪的明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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