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买家利用“仅退款”、虚假投诉及大规模恶意下单等手段,对全国900余家电商平台店铺进行系统性干扰。他累计下单2700余次,总流水达1000余万元,造成平台技术服务费损失6万余元。网店老板曹先生是首批受害者之一,其洗护类店铺在遭受施压后被迫支付5000元“和解费”,最终报警揭发此事。
江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吴佳伟指出,陈某作案分三步:试探下单、虚假投诉施压、查关联店恶意大额下单,意图非法获利与泄愤报复,主观与客观均符合破坏生产经营罪要件。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司法机关认定网络恶意大额下单属于“非物理性破坏生产经营”。江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已生效。法院强调,在数字经济时代,滥用规则的行为同样会受到严惩。
网店老板曹先生遇到了一位难缠的顾客。这位顾客先是申请“仅退款”企图免费得到商品,被拒绝后就投诉店铺、恶意下单、索要“和解费”
2026-05-12 17:47:10买家恶意下单2700多次被判刑陈姓买家通过“仅退款”、虚假投诉及大规模恶意下单等手段,对全国900余家电商平台店铺实施系统性干扰。累计下单2700余次,总流水达1000余万元,造成平台技术服务费损失6万余元
2026-05-12 16:15:13男子对900多家网店恶意下单2700多次网店老板曹先生收到顾客陈某的“仅退款”申请,由于商品已发货,曹先生拒绝了“仅退款”,希望陈某能选择“退货退款”。然而,这一举动引发了陈某的一系列报复行为
2026-05-13 13:55:31买家网购恶意下单超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