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2日,重庆綦江的刘某某带着家人前往某景区游玩。门票每张25元,他们满怀期待地开始了这次“亲近自然”的旅程。然而,这次旅行却变成了一场流血的噩梦。
在景区内,刘某某突然想上洗手间,但没找到厕所,便离开了游览步道,钻进了路边的竹林。看到竹林里长着不少新鲜竹笋,他心动了,弯腰私挖了一些,准备带回家。就在他准备走出竹林时,脚下一个踉跄,被地上凸起的竹笋绊倒,面部朝下摔了下去,一根尖锐的竹笋直接插进了他的鼻腔。
家人们见状吓坏了,赶紧报警并叫来救护车。景区工作人员也赶来帮忙。刘某某被送到当地医院急救,被诊断为鼻腔贯通伤、鼻中隔骨折、鼻窦骨折、鼻黏膜撕裂。他在医院住了9天,医疗费花了26280.65元。
出院后,刘某某认为景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地面落叶堆积、竹笋根部裸露、没有防护措施,于是将景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6万余元。
景区在法庭上辩称,刘某某并非在游览步道上受伤,而是擅自脱离游线,进入非游览区域采挖竹笋。景区入口和沿途都设有游客须知,明确写着“严禁在景区内采挖野菜、树根、竹笋”。景区是自然景观,不可能对每一根竹笋都装护栏或贴警示。游客自己违反规定去挖笋,摔伤了只能自己负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景区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设有游览步道,张贴了游客须知,明确禁止采挖竹笋。不能苛求景区对每一处自然景观都装护栏、贴警示。刘某某的受伤完全是自身过错导致,作为成年人,他擅自脱离正常游览路线,进入非游览区域采摘竹笋,违反了基本的文明旅游规范。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与景区是否尽到安保义务没有因果关系。刘某某受伤后,景区及时进行了救助,不存在延误。
最终,法院驳回了刘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0元由刘某某本人承担。
这个案件传递了一个清晰的信号:景区不是“无限保险箱”。游客在正常游览区域内,景区有义务保障安全;但如果游客自己跑出安全区、违规采挖、涉险,出了事不能全怪景区。成年人理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4月26日,重庆一男子在景区内偷挖竹笋时被绊倒,鼻腔不慎被戳穿,随后起诉景区索赔3.6万余元。2025年10月,刘某某在景区游玩时私自挖掘竹笋,在离开时被竹笋绊倒,一根尖锐的竹笋直接插进了他的鼻腔
2026-04-28 11:51:06男子在景区挖笋致鼻梁被戳穿起诉景区赔偿刘某某带着家人前往重庆綦江某景区游玩,门票每张25元。这本应是一次亲近自然的愉快旅程,却变成了一场流血的噩梦。在景区内行走时,刘某某突然想上洗手间,但没找到厕所,便离开了游览步道,钻进了路边的竹林
2026-04-28 07:52:13去景区走野路挖笋鼻梁被笋戳穿竟起诉景区赔偿在重庆綦江的一个景区内,一名游客刘某某擅自离开游览步道进入竹林偷挖竹笋,不慎踩空摔倒,尖锐的竹笋直插鼻腔导致严重受伤。事后他以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起诉索赔3.6万余元,但法院最终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
2026-04-27 12:24:29男子偷挖竹笋绊倒后鼻腔被戳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