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买车位紧挨消防栓难开门 异形车位引发争议。陈女士在武汉市江汉区华发中城荟小区购买了一个他人转让的车位,原本是为了方便停车,结果却带来了麻烦。这个车位紧挨着消防栓和消防门,导致停好车后上下车非常困难。她发现这个问题时感到十分气愤,因为这个隐患两年前就存在了,但当时没有人告诉她。
陈女士通过小区物业购买了这个车位,之后一直未使用。直到今年家里换了新能源车,开始使用车位时才发现问题。地下车库内,她的车停进车位后,左侧驾驶室车门距消防栓水管不到半米,上下车非常不便。
签订三方车位买卖居间合同时,陈女士特意约定原车位购买人应在当年5月前交付原车位合同及购车发票,但对方一直没有提供。发现问题后,她再次找到物业,要求提供原车位合同。直到今年3月4日,物业才把合同给她,她才发现合同上写着这是一个“异形车位”,不能停放常规普通车型,但她之前并不知情。
陈女士认为原车位主人和物业在销售前未告知车位存在瑕疵,导致她使用不便,希望物业能帮助解决问题,但物业一直未给出明确答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今年才提供合同,是因为原车位所有人一直没有给到物业。对于合同中已明确写有“异形车位”的描述,物业回应称,当时陈女士丈夫来看车位时,并没有提出异议。
物业接到陈女士反映后,尝试联系原车位所有人,但始终联系不上。为缓解陈女士停车难的问题,物业与开发商沟通,临时采取了一个解决办法,在她旁边的地产公司产权车位上做一个标识,让别人不停车,方便她停车上下车。
律师表示,物业作为居间方,未向消费者告知该车位为异形车位,没有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也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原车位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车位购买合同,导致消费者无法提前知晓车位存在瑕疵。但另一方面,陈女士的丈夫在购买前曾到现场查看过车位状况,对车位存在的不利因素理应有所察觉,因此物业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因未尽到相应义务造成的损失,具体的赔偿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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