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健安医院院前急救事件”受到社会关注。2025年8月5日凌晨,深圳的张女士因突发腹痛拨打120急救电话,按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她本应被送往相距2.8公里的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但救护车却将她送到了车辆所属的深圳健安医院。在家属多次强烈要求下,患者近八个小时后才被转入龙华区人民医院,最终抢救无效离世。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医疗急救人员应当按照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相应医疗机构。然而,《出车单》显示,出车分站为“健安新健”急救站,即深圳健安医院新健急救站。深圳健安医院是一家民营医院,在经营压力之下,作为该院员工的医疗急救人员可能把急救患者当成“客源”,置调度规则于不顾。有关信息披露,该院于8月4日和5日连续两天违规转运患者,显然这种“截单”并非偶发个例。当天1时34分病历标注“条件合适转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但却未立即启动转院流程,直到一个多小时后,患者病情加重,医院单方面取消了转院。单方面取消转院可能是出于此时转院风险太大,但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仍在拖延,让人怀疑是“利益至上”盖过了“治病救人”的初衷。
深圳健安医院公众号介绍,该院2005年即纳入深圳120急救网络。更多有条件的医院参与120急救网络本是一件好事。然而,一些医院收入诉求强烈,对病源比较敏感,甚至会主动“拉客”。在将其纳入强公共属性的医疗急救事业后,如何避免其因过度追逐商业利益而将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当赌注,违背基本的职业伦理,无疑需要相当严格的日常监管与流程规范。
这样的违规转运是否只有这两起?患者及家属多数都极少接触急救转运,自然不知道其中哪些环节、细节可能违规。面对患者的紧急抢救、转运,家属没有多余精力去关注一份《出车单》,更不知道出车医院和急救的指定医院未必统一。哪怕在急救后翻查病历发现患者并未被送到指定医院,很可能因为多数急救没有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患者及家属也就没有进一步追究。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月8日晚发布情况说明,针对深圳健安医院院前急救事件表示痛心并向家属表达慰问。经核查,该医院未按120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指定医院,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相关规定
2026-04-09 09:57:24深圳通报救护车截单延误抢救致死广东省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4月8日晚发布情况说明,针对深圳健安医院院前急救事件进行了回应。该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委员会对此深感痛心,并向家属表达了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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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7:23:22救护车违反调度指令涉事医院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