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人婚宴前一周遭酒店“爽约” 新人诉诸法律维护权益!对于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新人来说,婚礼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仪式之一。西安的一对新人在婚宴前一周突然接到酒店通知,因“上级检查”,预订的婚宴无法举行。这一变故让这对新人陷入深深的焦虑与麻烦中,为维护自身权益,他们最终将该餐饮公司告上法庭。
李鑫和王乐是一对居住在西安的年轻人,两人满怀期待地筹备着2024年12月2日的婚礼。2024年10月10日,二人与西安金悦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宴会协议》,约定由该公司旗下“金悦禧礼宴”酒店提供婚宴服务,并支付了6000元定金。然而,在婚宴前一周的11月24日,酒店工作人员通知二人,因“上级检查”,原定于12月2日的婚宴无法在酒店举行。
李鑫回忆道:“当时我们整个人都懵了。距离婚礼只剩一周,所有的请柬都发出去了,亲戚朋友也都通知了,现在临时告诉我们不能办,我们上哪儿找新的场地?”尽管心情焦急,二人还是保持理智,要求酒店按照协议条款承担责任:返还已支付的6000元定金,并按定金的30%支付违约金1800元,共计7800元。但酒店仅同意返还6000元“订金”,拒绝支付任何违约金。多次沟通无果后,这对新人于2025年将金悦禧公司诉至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庭审过程中,法院查明双方确实签订了协议并支付了定金。根据协议,酒店违约需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法院认为,被告无法向原告提供宴会服务,已构成违约,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定金6000元并支付1800元违约赔偿的请求。
虽然赢了官司,但令李鑫夫妇气愤的是,酒店并未理会法院判决,反而在停业后失去了联系。2025年3月后,该酒店便关门停业,他们之后也联系不上商家。法院判决书下达后,他们还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目前了解到的是没有可执行的财产,酒店仍拖欠着他们定金和违约金未支付。
查询显示,西安金悦禧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1日,目前存在经营异常、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异常状态。李鑫表示,1800元的违约金根本无法承担酒店“违约”对他们造成的损失,后续更改婚期再找酒店花费比之前多出6000余元。
律师朱长江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当事人除要求退还6000元定金外,还可以主张两项赔偿:一是协议约定的违约金1800元;二是实际损失,包括另行预订酒店的差价、重新印制请柬的费用、通知亲友变更事宜的合理开支等。建议采取补充财产线索、强化执行威慑、追究相关责任、保留执行权利等措施推进维权。
另一个案例中,刘女士原定于2023年5月举办婚礼,由比翼公司承接婚庆事宜,支付了定金6000元。但临近婚期时,比翼公司突然停止筹备婚礼活动,刘女士被迫取消婚礼。双方协商无果,刘女士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比翼公司返还定金6000元并支付违约金6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比翼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判决比翼公司向刘女士返还定金6000元、支付违约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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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23:05:29婚宴沦为预制菜重灾区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