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阳警方通知陈梅(化名),她举报的30年前被老师强奸并拐走孩子一事,现有证据能证实高强(化名)与陈梅发生过关系,但不能证实强奸行为、产下一子以及拐卖儿童的事实。
事件起因是襄阳女子陈梅在社交平台上持续发帖,称1995年上初二时被生物老师高强强奸,次年春节生下一子,高强谎称孩子死亡并将孩子抱走送人。陈梅表示,当时未满16岁,在高强宿舍谈事时被性侵,之后怀孕。1996年正月初七,她在高强家中分娩,高强母子将她送往当地卫生院产下一男婴,男婴右边耳朵耳廓缺失。陈梅称,怀孕期间肚子不显怀,外人看不出来。产后,高强以她还是学生要上学为由将孩子抱走送人,两天后告诉她孩子已经死亡。陈梅继续读完初三下学期后外出打工。
陈梅称,此后她与高强谈了两年多恋爱,分手后各自成家。2025年,她怀疑孩子还活着,联系高强询问,但高强否认有孩子这回事。陈梅曾试图调取当年的婴儿出生登记信息,但因年代久远未能查到。
高强则表示,1995年他刚毕业不久,教过陈梅半年生物课,两人交往不多。1996年陈梅毕业后外出打工,1997年回来后两人确认恋爱关系,1998年分手。高强否认强奸、生子和拐卖孩子的指控,称这些只是陈梅的臆想。
陈梅曾找到高强的小姨打听孩子下落,但没有得到明确答复。高强认为陈梅的提问具有诱导性,老人的记忆力差且已被绕进去。双方都接受了警方调查。
2025年10月19日,陈梅报警控告高强涉嫌强奸、诈骗和拐卖儿童。枣阳市公安局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且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决定不予立案。襄阳市公安局复核后认定,现有证据只能证明高强与陈梅发生了性关系,无法证实强奸及拐卖儿童的事实。即便控告事实存在,也超过了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依法不能再追究高强的刑事责任。
陈梅希望警方能明确写明1995年发生的性关系,虽然过了追诉期,但她不想被认为诬告。双方均已采集血样录入全国寻亲DNA库。高强表示不可能出现匹配者,并以诽谤和名誉损害的理由起诉陈梅。陈梅则希望通过社交账号寻找1996年出生、右耳廓缺失的男子进行DNA比对。
近日,湖北襄阳警方告知陈梅女士,她举报的30年前被老师强奸并拐走孩子一事,现有证据能证实高强与陈梅发生过关系,但不能证实强奸行为,也不能证明陈梅产下一子或高强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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