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给了窗口人员收1614万的勇气 监管漏洞何在?近日,据媒体报道,辽宁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在窗口接件时,对送钱的当天转办,不送的则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故意刁难。8年间,他收取好处费达1614万元,引发广泛关注。
此事是在省委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专项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此次专项巡视从2025年10月21日持续到2026年1月16日,期间发现了5573个问题和1310件问题线索,并受理了90人的主动投案。
不送钱就搪塞拖延、故意刁难,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俨然把政务窗变成了个人“收款码”。平均每年收取的好处费高达200万元,远超人们印象中的“小鬼难缠”和“收小钱”。政务大厅的办事窗口代表政府形象,服务营商环境。当正常的办事流程变异为个别人满足贪欲的工具,其破坏力不可小觑,不仅影响一人一事,还可能危害一域一地。
高额的吃拿卡要令人咋舌,为何能持续8年之久?此类行为若成日常,“马脚”想必不少。但王某某的行径似乎是直至此次专项巡视巡察才被发现。这暴露出监管之“漏”,指向了内部监管体系的效能问题。
作为直接面向群众、全程公开的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清廉作风本应处于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之下。8年中难道没有任何关于王某某的线索反映和问题举报吗?相关消息称,针对全省住建系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反映强烈的情况开展专项巡视巡察,虽不是专指此案,但没有线索举报,何来反映强烈?
如若此前出现过相关举报,是否有进一步的跟进查证?是否存在投诉被隐匿?政务大厅及其所在单位管理层、同岗位同事等,是否存在知情不报甚至利益勾结等情况?
无论如何,涉事人员能借各种理由拖延、刁难,能拿捏“送钱就办、不送就卡”的尺度,说明日常监管可能出了问题——要么是监督人员敷衍塞责,把监督当成“走过场”;要么是监督机制本身存在一定漏洞,未能实现对办事全流程的有效覆盖,给了涉事人员可乘之机。
近日,据媒体报道,辽宁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在窗口接件时,对送钱的人当天转办,不送钱的则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故意刁难。8年间,王某某收取好处费达1614万元,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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