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江某虹在某直播平台结识了主播吴某易。两人发展出暧昧关系,在两个月内江某虹打赏超过20万元。由于吴某易未明确双方关系,同年10月,江某虹起诉至四川邛崃市法院,要求全额返还打赏款。法院审理认为,打赏是网络消费行为,不支持返款诉求。
2025年5月,江某虹在某网络直播平台认识吴某易。从5月7日至6月23日,江某虹通过平台向吴某易打赏金额为人民币207778.1元。期间,双方添加微信好友,并于5月20日线下见过一次面。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逐渐发展出暧昧关系。为了得到对方的明确态度,江某虹通过微信询问吴某易是否是女朋友,吴某易回复需要时间慢慢发展。江某虹表示理解,但吴某易随后回复“现在肯定是例外的”。
2025年10月,江某虹将吴某易起诉至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原告称吴某易诱导其以结婚为目的进行打赏,认为赠与行为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情形,要求全额返还打赏款。被告吴某易则称自己是某运营公司的签约主播,江某虹的打赏实际是消费行为而不是赠与行为。根据协议,直播平台收益60%,运营公司收益20%,吴某易本人收益20%。
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江某虹的打赏行为是网络消费还是赠与,以及吴某易是否应当返还打赏款项。法院认定江某虹的打赏是一种网络消费行为,因为吴某易在接受打赏的同时提供了网络直播服务,双方之间存在对价给付。此外,江某虹应当知道在平台上对主播进行打赏可以获得精神层次的愉悦和满足,不符合赠与合同的构成要件。
关于吴某易是否应当返还打赏款项,法院认为江某虹的主要理由是其为了维系与吴某易的感情,以结婚为目的进行打赏。虽然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部分内容涉及男女之间的感情,但江某虹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网络虚拟聊天是否能够真实了解对方并发展恋爱关系进而组建家庭有一定的心理预期和判断。江某虹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打赏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亦不能证明是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做出。因此,法院对江某虹主张吴某易返还打赏款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00后”女子闵某甜通过语音平台与男主播董某蒙相识,随后双方在线上发展为恋爱关系。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间,闵某甜在平台上充值并打赏董某蒙近102万元
2025-08-15 13:28:46女子打赏男主播120万分手后起诉索赔“00后”女子闵某甜通过语音平台认识了男主播董某蒙,两人在线上发展成恋爱关系。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间,闵某甜向平台充值并打赏董某蒙近102万元
2025-08-13 16:21:0000后女子与男主播恋爱打赏超百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