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外籍后没注销国内户籍,能持外国护照长期在国内工作生活呢?答案是“不可以”,而且这么做还藏着不小的法律风险。公安机关称,首先,中国与新加坡均不承认双重国籍。章某在加入新加坡国籍时已提交自动放弃中国国籍的证明,其应认定为新加坡籍。其次,章某在十余年间持新加坡护照与中国签证出入境187次,表明章某明知并认可自身外籍身份。因此,章某在未取得工作许可和有效居留证件的情况下,长期在华工作与居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的非法就业、非法居留之情形,应予处罚。
最近深圳中院公布了一起案例:章某原是中国公民,加入新加坡国籍后,未注销深圳户籍,持Q2短期签证入境后超期滞留,还长期在深圳某公司工作领薪。被公安拘留罚款后,章某不服,称自己长期在深生活、持中国证件,仍属中国公民,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处罚。
法院审理认定,章某加入新加坡籍时已提交失籍证明,多次持新加坡护照出入境,说明其认可自己的外籍身份。超期滞留、无证工作均属违法,驳回诉求。
法官提醒,获外籍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与户籍是否注销无关,需及时注销户籍并按外籍办相关手续;用人单位核查资质,非法居留就业将面临罚款、拘留,红线不可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