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广东廉江祖孙三人被害案二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叶某志故意杀人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叶某志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逝者家属何先生表示,目前逝者仍在殡仪馆,他打算等叶某志被执行死刑后带他们回去安葬。何先生是湖南人,和妻子在2023年结婚,育有两个儿子。事发当天他在广州工作,妻子带着两个孩子在廉江的娘家暂住。2025年3月27日晚,他接到家里电话得知出事,他的妻子、岳母和大儿子均不幸遇害。
凶手叶某志与何先生的妻子一家是同村村民,两家相距几百米。案发后警方调取了附近邻居家的监控录像,发现案发时间在3月27日19时48分左右。叶某志被鉴定为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据法院查明,被告人叶某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2025年3月27日晚,叶某志携带两把菜刀驾驶摩托车寻找叶某未果,在叶某家门口见到被害人韦某某、叶某花、何某某,即持菜刀砍击致3人死亡。叶某志逃离现场后自杀未遂,在家中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叶某志患精神分裂症,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2025年8月18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叶某志提出上诉。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法院认为,叶某志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叶某志作案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坦白等情节,但其罪行极其严重,从其作案对象选择及作案过程看,其未完全丧失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遂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8月18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法院对被告人叶德志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德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审理查明,叶德志因猜疑被同村的叶某等人加害,遂产生杀念
2025-08-20 09:18:57广东祖孙3人被害案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