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曹某某被举报在5月的副院长人选民主推荐环节存在违规拉票行为。大同大学纪委调查后认定曹某某确实有拉票行为,但并未免去其副院长职务。此外,举报者还称曹某某涉嫌论文抄袭、学术不端,并在处分期间仍参与职称晋升申报。

12月12日,大同大学纪检相关负责人回应称,曹某某的拉票行为发生在民主推荐环节而非干部考察期间,已对其做出诫勉处分。由于举报是在曹某某任职之后收到的,根据相关规定并未免去其职务。关于论文查重率过高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曹某某晋升教授职称一事目前仅处于公示阶段,还未完成组织程序。

据大同大学微信公众号资料,曹某某是硕士研究生,副教授,担任音乐学院声乐教研室主任。她曾多次参加声乐比赛并获奖,指导学生参赛也多次获得最佳指导教师奖。

举报人提供了一份录音,显示有人被要求在副院长选举民主推荐环节投票给曹某某。除了拉票行为外,曹某某还被举报论文查重比例过高涉嫌抄袭。根据中国知网资料,曹某某发表的两篇论文《简谈中国歌剧发展的三次高潮》和《论声乐中的“情”》的总文字复制比分别为80.1%和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