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苏享茂的哥哥苏享龙在微博上回应网友关于“翟欣欣是否上诉”的问题,表示她没有上诉。苏享龙还转发了苏享茂姐姐于12月5日发布的已从海淀警方取回弟弟手机的消息。
从其他可靠渠道也确认,翟欣欣确实没有提出上诉。
此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对翟欣欣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翟欣欣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同时判决她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经济损失共计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翟欣欣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证据显示,翟欣欣与苏享茂婚姻关系仅存续42天,二人无夫妻共同财产,翟欣欣索取的是苏享茂个人财产。翟欣欣不存在离婚时申请补偿或损害赔偿的民事请求权基础,其行为是为了索取财物而实施的敲诈勒索。法院综合考虑了翟欣欣犯罪的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后依法予以量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魏某某等人提出的赔偿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得到了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