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在村头附近的羊场内饲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尽管这些狗多次扑倒、咬伤他人,高某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一天,马某从高某的羊场门口路过时,一只狼狗突然从狗笼中窜出,撕咬马某颈部及面部,导致马某当场死亡。案发后,高某的亲属赔偿了马某亲属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但高某辩称:“人是被狗咬死的,我没罪!”
法院审理认为,高某豢养的三只大型烈性犬具有很强的攻击性。虽然这些狗平时关在笼子里,但笼底与土质地面衔接处有较大空隙,狗可以轻易逃脱,存在伤人危险。案发前,高某饲养的烈性犬已经多次发生扑倒、咬伤路人事件。作为成年人,高某应当预见疏于监管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其疏忽大意导致马某死亡,存在刑法意义上的过失。高某的行为与马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其辩解理由不成立。最终,高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我国法律对公民养犬行为有明确规定。民法典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高某明知烈性犬攻击性强却未尽管理责任,属于刑法上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养犬自由的同时也应兼顾社会公德,避免噪声扰民、环境污染以及伤人事件。依法文明养犬既是社会责任也是法律义务。饲养犬只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和管理人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遛狗不牵绳或放任犬只恐吓他人,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因故意或过失造成人员伤亡的,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追究。呼吁广大爱狗人士平衡爱犬自由与公共利益,共同维护和谐的人居环境。
8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豫法阳光”披露了一则案例。高某在村头附近的羊场内饲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尽管这些犬多次扑倒、咬伤他人,高某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2025-08-12 08:41:39烈犬撕咬路人致死狗主人获刑8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豫法阳光”披露了一则案例。高某在某村头附近的羊场内饲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尽管这些犬多次扑倒、咬伤他人,但高某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
2025-08-11 12:28:53烈犬撕咬路人出人命狗主人获刑6年半8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披露了一则案例。高某在某村头附近的羊场内饲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尽管这些狗多次扑倒、咬伤他人,但高某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25-08-11 12:27:25烈犬咬死人狗主人获刑6年半8月1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微“豫法阳光”披露了一则案例。高某在某村头附近的羊场内饲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尽管这些狗在饲养期间多次扑倒、咬伤他人,但高某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025-08-13 09:08:38烈犬咬死人狗主人获刑6年半高某在某村头附近的羊场内饲养了三只大型烈性犬。尽管这些犬只多次扑倒、咬伤他人,但高某并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一天,马某从高某的羊场门口路过时,一只狼狗突然从狗笼底部窜出,撕咬马某颈部及面部致其当场死亡
2025-08-11 11:05:24烈犬咬伤人狗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