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河南知名反串网红“罗大美”遇害案二审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下午5时许,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当庭宣判,驳回余金生、沙玉姣、杨恒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余金生死刑。
庭审结束后,罗大美的妹妹小尚和母亲接受了采访,讲述了庭审期间3名被告人受审的细节。该案于今年10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对三被告人依法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并责令退赔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提起上诉。
小尚表示,从庭审整个过程来看,她非常感谢出庭的检察员和合议庭成员。他们让家属感受到司法人员的专业,对3名罪犯的狡辩一一严厉地回击,让家属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
对于家属最关心的被告人杨恒的量刑问题,小尚表示家属和辩护律师在庭上充分发表了意见,但家属仍认为杨恒起到了主犯的角色和作用。后期拿到正式判决书后,家属将仔细研判,可能会继续尝试申诉或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小尚提到,3名被告人在法庭上的表现没有认罪悔罪的表现,甚至比一审时更加恶劣。围绕余金生所说“自愿赠予”“作案过程是臆想”等展开辩论,检察官详细列举证据予以反驳。余金生反复强调不认可他的供述,但法庭出示了客观证据并发表了强有力的观点。
罗大美的母亲告诉记者,余金生在听到维持一审判决,自己依然是死刑的时候,大吵大闹,表示不服判决。法警将他带离法庭时,他还大声吵嚷。对于判决结果,罗大美的母亲希望尽快拿到纸质判决书,去殡仪馆接儿子回家,把判决结果告诉儿子。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0月24日对被告人余金生、沙玉姣和杨恒抢劫及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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