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出租屋里,1.38米高的小梅拨出了第8072个电话。她不知道这通打给刘某的电话最终会卷走对方245万元,也将自己送进监狱三年两个月。她只是想活下去——一个发育迟缓、家境贫寒的农村女性,在城市里连一份保洁工作都难以找到。

她入职的公司没有名字,培训只教话术:“您好,我是证券公司客服,邀请您进群免费听课。”她每天机械地拨号,月薪3008元。直到警察找上门,她才明白自己是电信诈骗的第一环。法院认定她“明知公司行为异常”,构成诈骗共犯。尽管家属退赔了全部所得并额外赔偿1万元,仍未能改变判决。
这不是孤例。近年来,全国已有数千人因类似“求职陷阱”涉罪。北京一案中,四人架设“手机口”设备中转诈骗通话,被判四年以上;而西安一名仅按小时领薪、未参与分赃的话务员,则被认定为帮信罪,判刑一年。区别在于是否深度参与和是否共享诈骗利益。小梅的角色更接近后者——她既未组织拨号,也未接触受害人投资过程,甚至不知公司名称。然而,判决却以“意识到公司不正规”为由,将其归入重罪。
法律从不宽恕共犯,但也不应忽略结构的压迫。小梅的“明知”是一个认知受限者的被动认知。她没有选择权:身高、智力、教育背景、贫困处境层层挤压下,她只能抓住中介递来的“工作”。这背后是数以万计低学历、农村务工者在求职市场中的集体脆弱。他们不是犯罪的主导者,却是犯罪链条中最易被捕获的一环。
监管已在行动。北京、四川等地开展专项整治,严查“招转培”“黑职介”,要求平台审核企业资质,禁止任何形式的求职收费。这些措施切中要害,却仍难触及最深的病灶——当生存成为奢望,警惕便成了奢侈品。真正的防范不只是提醒“别信高薪”,而是让普通人有体面的出路。
一个弱者用50天劳动换来三年牢狱,这不是正义的胜利,而是系统的警报。若我们只惩罚链条末端的执行者,却放任那些设计陷阱的人逍遥法外,那么下一个“小梅”已在路上。法律不该只照亮犯罪,更要照见那些被逼至黑暗边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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