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月,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杜某、王某、稽某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杜某因非法出售价值130万元的8件玳瑁标本,达到“情节严重”标准,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罚金八千元;买家稽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八千元。三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均被依法没收。一审宣判后,三人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此外,杜某的上家唐某以及其他涉案买家也已被各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检察官提醒,遇到玳瑁制品或疑似珍稀动物制品时,不要购买。
史某某谎称自己是第三方公司工作人员,免费帮助村民完成社保卡激活,同时开展自己的业务,但未说明业务的操作流程和目的
2025-11-24 07:58:29男子借激活社保卡套取出售村民信息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