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多月前,在黑龙江嫩江市,6岁的航航在广场乘坐扶梯时,右脚不慎卷入电梯内,导致右脚大拇指截肢。经过治疗,航航受伤的脚趾第二关节以上已经没有了,以后也不会再生长。他现在仍旧无法正常走路,走几步就疼得厉害。

航航的妈妈高女士表示,导致航航受伤的扶梯梳齿板在他们事后取出时是歪的并且掉齿。因此,他们对广场的扶梯安全质量存疑,并认为广场方未及时拨打救援电话,希望追究广场方的责任并对航航做出经济赔偿,但协商了4个多月一直没有结果。

11月初,记者曾致电涉事广场的相关负责人,但对方婉拒了采访要求。11月中旬,嫩江市市场监管局回应称,涉事电梯检验合格、维保记录完整,事发后检查发现电梯没有掉齿,电梯在整改的前提下不能判定为不合格。

监控视频显示,7月12日9时38分,航航与同伴在一名白衣女子身后相继出现在由下往上的扶梯出口处。当航航的左脚踏出扶梯时,其右脚的前脚掌一大半不慎被带进了扶梯里。幸亏白衣女子发现后赶紧反身按下一旁的紧急按钮,暂停了正在运行的扶梯。

高女士说,事后她从两个孩子口中得知,当时广场方面并未及时报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自己拿着工具来试图撬开扶梯。消防员解救了近40分钟,把扶梯拆了,航航的脚才取了出来。航航的脚插到了一块梳齿板上,上面都是血。
航航被解救后,先送往嫩江市中医医院进行治疗,后又前往齐齐哈尔建华医院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但被告知要进行截肢。在医大二的入院记录中,航航于7月12日18点23分入院,足部多处开放性伤口,第1足趾不完全离断,足部活动障碍。不久后,他们又带着孩子前往北京治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潭医院提供的出院诊断证明书显示,航航因“外伤致右足疼痛6天”入院,“创伤后趾坏死”,7月25日在腰麻下行肢体扩创术,术后恢复良好,于7月28日出院。
如今,距离航航受伤已过去4个多月,但在高女士最新更新的动态视频里,航航仍无法正常行走:不仅走路略有跛脚,甚至稍微走几步路便会感到疼痛。他的大脚趾关节直接贴着地面,不能长时间走路,孩子怕别人笑话他。
高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时他们带回了致航航受伤的梳齿板,也将其送去了市场监管局请求核查,但最终被告知有相关条例规定电梯可以缺齿,且在不久后再次被告知他们提供的证据不算。另外,高女士还说,事发后他们也和广场方进行过沟通,除治疗费按保险来报外,他们向广场方索赔40万,这个包含了脚的美容治疗、辅助治疗等,但协商并没有结果。
11月12日,嫩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航航一事发生在7月,但高女士9月时才反映到该局,他们第一时间就到广场进行了检查,涉事电梯检验合格、维保记录也完整。事发后他们也检查了电梯并未掉齿,电梯在整改的前提下不能判定为不合格。
高女士表示,4个多月了,这件事一直没有结果,她不会放弃为孩子维权。
律师赵良善认为,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广场对扶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广场未张贴醒目警示标识、无工作人员及时救援停机、未定期维护扶梯等,则需承担赔偿责任;若能证明扶梯正常维护、警示到位且救援及时,责任可减轻甚至免责;若经鉴定是扶梯设计缺陷或质量问题,广场先担责后可向扶梯生产商、维保单位追偿。且6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规定,监护人负有监护义务。
遇到这类扶梯意外事件,家长应第一时间留存现场证据,记录扶梯梳齿板状况和警示标识情况,并妥善保管医院的诊断书等记录。随后,家长应优先和广场沟通合理赔偿诉求并留存沟通记录,若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市场监管局举报扶梯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由相关部门介入调解。若调解无果,家长可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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