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网络谣言类型包括凭空杜撰、夸大其词、断章取义、拼凑剪接以及假戏真做。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任何故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都将依法承担责任。侵害他人名誉权或商誉的,须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扰乱公共秩序,或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将面临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一言一行都须谨慎。面对各类“博眼球”信息,请广大网民增强辨识能力,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坚决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亭湖公安将持续对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权益、歪曲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清朗网络空间离不开每一个“指尖”的力量。让我们从自己做起:转发前多一次求证,评论时多一分理性,遇谣言多一次举报。携手努力,让谣言无处滋生。请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发言,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9月4日晚间,襄阳网警通报了一起案件。在9月3日的工作中,警方发现网民孟某某(男,47岁)在微信朋友圈转发央视“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直播”的评论中,针对“九三阅兵”活动发表不当言论
2025-09-05 11:41:47男子发布诋毁九三阅兵言论被行拘孟某某,47岁,在朋友圈发布诋毁“九三阅兵”的言论,并在其他网民表达爱国情感时进行侮辱和嘲讽。因其不当言行,他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5-09-05 13:23:29男子嘲讽表达爱国言论网民5月22日,海口市公安局再通报“汽车拖猫”意外事件,3人因造谣他人“虐猫”、网暴当事人等被行拘10日并处罚款。
2025-05-22 09:26:38“汽车拖猫”事件后续:3人造谣网暴他人被行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