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5年第4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通告显示,在近期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共检测了794批次样品,其中曲靖市沾益区龚记辣子鸡大酒店生产的辣子鸡(辣子鸡软罐头)被检出不合格。该批次辣子鸡违规添加了不得使用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量为0.0198g/kg。

针对这一情况,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龚记辣子鸡作出行政处罚:没收不合格辣子鸡食品65袋,没收违法所得565元,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11月12日,龚记辣子鸡大酒店通过网络发布声明称,已上缴违法所得和罚金,全量召回问题辣子鸡产品并完成销毁。目前在售的辣子鸡产品均已通过合规检测,山梨酸钾未检出,完全符合现行食品安全标准。

在云南曲靖沾益区,辣子鸡是一道当地人最喜爱的菜肴之一,许多当地餐厅都有这道菜品,被誉为曲靖“网红辣子鸡”。而曲靖的辣子鸡中,以沾益区龚记辣子鸡大酒店生产的辣子鸡最为著名。龚记辣子鸡不仅在曲靖沾益区有两家实体店,还在网上进行销售。其注册商标为“鹏汇”,包装袋上有“老字号”字样,配料表显示为鲜鸡肉、植物油、辣椒、大蒜、生姜、味精、食盐、料酒和酱油。其网络宣传中强调不添加防腐剂,家庭级食用标准,生产过程中拒绝添加防腐剂,注重食品安全。

龚记辣子鸡的品牌简介显示,沾益县(现沾益区)西平镇红星办事处6村村民龚某富、丁某琼夫妇于1987年利用自家位于320国道旁的两间平房开起食店。起初经营的是家常小菜,后来龚某富在贵州辣子鸡的基础上自创了沾益辣子鸡的独特配方,销售火爆,专营辣子鸡后,小店名声大噪,誉满云南。

今年8月12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龚记辣子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结论显示,该批次辣子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9月10日,龚记辣子鸡大酒店张贴召回公告,召回2025年7月29日生产的180袋袋装辣子鸡食品。9月11日,曲靖市沾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检验报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及《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查见的剩余65袋辣子鸡依法扣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据了解,山梨酸是一种常用的食品防腐剂,抗菌性强,能抑制细菌、真菌和酵母的生长。山梨酸对人体几乎无害,只要摄入量在安全限量范围内并不影响健康,但如果长期大量服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伴随沾益甚至曲靖市民30余年的“龚记辣子鸡”抽检不合格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龚记辣子鸡大酒店发布声明称,2025年2月1日,食品安全新规正式实施,明确禁止在罐头级辣子鸡产品中添加山梨酸钾。此前,山梨酸钾属于罐头类产品的合规添加剂,我司此前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当时的国家标准。新规实施后,公司第一时间启动工艺升级,但因配方调试、生产线适配需一定周期,导致过渡期内生产的部分产品未完全达到新规要求,2025年7月抽检中被发现相关问题。
针对2025年7月送检中发现的问题产品,龚记辣子鸡采取以下措施:全量召回该批次产品并完成销毁,确保问题产品未流入市场;已按相关规定足额接受行政处罚。目前在售的辣子鸡产品均已通过合规检测,山梨酸钾未检出,完全符合现行食品安全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并非龚记辣子鸡第一次被抽检出问题。2017年2月,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公布龚记辣子鸡大酒店的沾益辣子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超标。2022年6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也通告龚记辣子鸡生产的辣子鸡商业无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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